2012年第181號
質檢總局關于公布實行生產許可證
制度管理的產品目錄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40號)和《國務院關于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2〕52號)等有關規定,取消電焊條、驗配眼鏡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審批項目,電力整流器、電力調度通訊設備、化妝品、直接接觸食品的材料等相關產品生產許可證核發下放由省級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實施。本次取消和調整后,國務院行政審批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確認繼續對人造板等62類產品實行生產許可證制度管理?,F將實行生產許可證制度管理的產品目錄予以公布。
附件:實行生產許可證制度管理的產品目錄
質檢總局
2012年11月20日
附件
實行生產許可證制度管理的產品目錄